关于对中小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建议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汾阳支部主委、汾阳市政协副主席张继成认为:中小学校评选“三好学生”是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局面的教育教学手段。然而,近年来,在“三好学生”的评选中出现了不少不尽人意的现象,引发了学生、家长、社会的诸多异议。比如,在评选“三好学生”的过程中出现了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有不少学校在评选“三好学生”时实际上仅仅依据文化课成绩;有些身体有残疾的孩子因失去当选“三好学生”的资格而加大了心理负担;有不少地方赋予“三好学生”在择校、升学、就业多方面的优惠等。
最近,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因为这样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他认为,中小学校处于基础教育阶段,每个学生都是未成年人,评选“三好学生”实际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同时在感情上伤害未被评上“三好学生”的孩子,有的孩子大器晚成,在小学阶段会表现得非常一般,如果过早地给他一些“你不如别人”的心理暗示,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
我认为问题并不在评选“三好学生”本身,而是在我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把握和具体操作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让“三好学生”的推荐、评选工作“阳光”起来,把真正的“三好”学生选出来,并且在校园里切实发挥积极的榜样作用。
二、学校、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把评选“三好学生”的过程作为教育全体学生的良好契机,鼓励先进更先进,大家学先进。如果发现有心理负担的学生,教师应当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学校在评选“三好学生”的同时,应当开展评选“一好”的活动,表彰那些在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这样既扩大了对学生的鼓励面,又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各方面的人才。
四、取消“三好学生”在择校、升学、就业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如发现在评选“三好学生”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的现象,一定要对当事人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党纪和行政处分,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通报。
(网络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