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需加强特邀监督员队伍建设
吕梁市政协常委、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李媛认为: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拓宽了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近年来,全国上下特邀监督员制度受重视程度日增,监督员队伍也越来越壮大。但特邀监督员的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特邀员参加活动缺乏长远和规范化的制度;二是有的单位聘请监督员是赶风头,流于形式,存在着热热闹闹搞聘请,冷冷清清没活动现象;三是向特邀人员沟通联络不够,基本是“两不见”,这种只流于形式的特邀监督员现象是没有任何实际主义的形式主义产物。建议:
一、各聘请单位要立足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四个建设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订落实特邀员联系制度,为特邀员知情监督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各级政协、统战部和各推荐单位,要根据需要认真考核,推荐那些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适于行业专业的人员担任监督员。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聘请单位和部门要适时召开特邀员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改变特邀员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各单位调动发挥监督员的好的经验总结推广,并把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党政、职能部门工作评议内容,作为考核目标和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沟通联系。聘请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及时了解监督员的履职情况以及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新课题,引导帮助特邀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使支持有力度,配合有深度。
五、加强工作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各级政协组织应加强对特邀监督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就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和支持特邀监督员的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网络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