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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宁:关于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中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议

时间:2014-2-10 15:29:18  作者:   点击: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离石支部主委刘延宁反映:近年来,一些城市旧区改造提速,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各重大项目建设相续落地。征地、拆迁工作成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重头戏。《物权法》的出台,虽明确了物的归属,但操作过程中,对私人物权等相关权利都缺乏清晰的界定,在拆迁时往往会引发矛盾。

目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征地拆迁工作基

本没有一个详细的发展规划,缺乏一个指导性的依据。二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三是执行政策不够坚决,补偿标准缺乏统一补偿标准相对较低,市场评估这一科学方法未能充分显现。四是动迁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动迁方法有待规范。五是动迁过程情况复杂,操作难度大。为此建议:

一、解决好配套政策问题。拆迁开发是一种商业行为,必须遵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坚持让利于民,安民拆迁的指导思想,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把握好补偿政策的合理性,要平衡好政府、开发商、拆迁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要与本地房产市场接轨,无论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等哪种补偿方式,其最低线都必须通过补偿、安置、补贴、奖励等措施达到“一平换一平”的标准。

要保障政策暖心。政策制定上只有做到无情拆迁有情操作,才能实现群众“搬得走”“走得快”。要根据实际详细制定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如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多形式实行帮扶救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探索失地农民就业促进机制,主动帮助被拆迁商户解决经营场所,过渡期限内给予被拆迁户临时安置补助等,切实让被拆迁群众体会到政府的温暖。

二、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城市拆迁归根到底是解决人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最终解决“房”的问题拆迁工程才能成为民心工程要“以人为本,合理安置”处理好对被拆迁人的安置问题,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新形象。要采取多样的安置办法,坚持以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货币安置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多方面满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需求。要强力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对集体土地拆迁户,采取自拆自建,集中安置办法,关键要及早规划,安置先行,拆迁前期准备阶段就要完成安置区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工作。

三、做好规范拆迁工作。要加强对拆迁计划、安置方案、拆迁补偿资金等落实情况的严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用阳光的政策把一碗水端平,坚决杜绝补偿 “前紧后松,先勒后紧”的不正常现象,充分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要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坚持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切实保护广大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四、要加强对其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动拆迁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动迁人员的素质,事关动迁能否顺利、和谐完成,是做好动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开设一些法律法规常识、政策解读、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沟通技巧、语言交流艺术以及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初级教育培训课程。

五、要建立内部监督平台,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建立信访、投诉、举报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向拆迁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明确纪检监察员权力与职责,审计、财政等部门派出专人协同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拆迁安置过程,对与拆迁工作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网络编辑:贺立辉)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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