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机制应改革
民进吕梁市委特约信息员、离石城镇中学副校长高永红认为:国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是一件大好事,群众高兴,学生满意。但是,由于各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国家按同意标准给学校发放教育经费,导致了不均衡现象。例如:小学与初中就有区别,大部分初中学校的学时较小学要多得多,有的还会安排上晚自习,这样,学校的电费、水费就会增多;一些学校为了方便农村孩子就读,设有学生宿舍,这样学生公寓就会需要水费、电费、暖气费、校舍维修费、生活老师工资等。如果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经费的话,学校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建议:政府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实地调查,结合当地学校发展情况,制定较为灵活的划拨办法,据情发放义务教育经费,切实关注民生,发扬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学校教育,真正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的问题,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