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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蓉: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时间:2014-3-26 15:15:36  作者:   点击: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和蓉反映: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目前,有些居民小区出现了管理无序的现状,许多小区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着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依仗当地地痞压制小区业主,剥夺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强制手段乱收费等现象严重影响着居民生活。另外,小区的前期管理者多是开发商的属下或与开发商有关系的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建、管之间界限模糊,缺乏明确的承接验收过程和手续,开发遗留问题在物业服务阶段暴露出来后,往往被掩盖,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的利益,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目前,以交城县为例,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居民小区中真正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却寥寥无几,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百般阻挠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另外政府的房管部门一直以来习惯了等“事”干,而没有主动去找“事”干,进了门的才管,看不到的就不管。

为了给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应站在社会治理的高度来重视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因此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力量,县政府成立督导组或下发文件,使所有达到法定入住比例的小区都能有自己的合法组织---业主委员大会。

二、政府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工作人员主动进入小区,以《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为依据,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使其尽快依法行使权利。

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推向社会,让物业服务公司在市场上竞争,形成市场化管理。

四、积极培养和选派一批高素质的人才进入社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完善社区管理机制。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使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在小区内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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