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乡村环保监管机制
环保攻坚战中那些分散在乡村的小污染企业监管难,彻底取缔难,同时,土地污染、乡村环境污染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影响到生产要素的供给,尤以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影响为重。这些污染问题的长期存在成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制约指标。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鞭长莫及,环保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为此建议,建立乡村两级环保监管网络,将污染分层分步遏制在萌芽状态,须严抓乡村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农村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做法如下:
1、乡镇一级设立环保监管站或环保监督中心,是隶属于县级环保主管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人事和管理均由县环保局统一实施。
2、各村庄(包括自然村)确定环保监督员1-3名,由乡级环保机构具体管理,县级环保局负责考核。监督员的职责是报送环保信息,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固定工资,按效绩奖优罚劣。
3、应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建立问责制。从公共财政的政策手段来看,预算、国债、政府基金和专项基金、转移支付、市政债券、政府绿色采购等都可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