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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爱: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建议

时间:2011-5-4 15:24:04  作者:   点击:

 

民进柳林支部主委王建爱认为:“三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了明显好转。但是,在参与整治活动中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街道垃圾箱数量不足垃圾清理难度大、污水和油烟排放量大、噪音污染现象严重、流浪狗比比皆是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整治。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各街道垃圾箱的设置。城市街道垃圾箱分布距离较大,垃圾投放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乱扔、乱倒现象难以制止。要加强城区生活垃圾的管理,除了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护城市的意识,自觉维护身边的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外,还应该增加垃圾箱的数量,保证每50米左右的距离都有垃圾箱。对城区居民、门店等的垃圾,应根据环卫车辆定时清运时间,要求各门面店铺统清倒垃圾。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应加强巡逻监管,对乱扔乱倒垃圾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加大城乡污水和油烟整治工作。应以餐饮服务行业污水、油烟污染治理为重点,对宾馆、饭店、洗浴、美容、保健、摄影彩扩、五金加工、车辆维修,洗车等行业作全面的清理整治,规范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街面,要求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隔油除渣装置或相应的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规范管理,在相关设施检测合格后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收缴排污费。

三、加强城市噪音污染防治公安交警应在城市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规定禁鸣的时间,设置禁鸣标志;工商和城管部门对没有办理相关许可证的娱乐场所,不予年检,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城建部门对城区内建设项目必须先经环境部门办理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应加强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噪声监测,对不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给予清理整顿,达到标准核发许可证。

四、加强对流浪狗的管理城管部门要加大对流浪狗的管理力度,防止狗伤人现象发生,对于无人主的牲畜采取果断措施,实施收管或其它保护措施,不能任凭流浪狗在大街上成群溜达,这样既有损城市形象,又对行人人身安全形成隐患。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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