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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军:关于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建议

时间:2017-3-2 9:41:50  作者:   点击:

“快处快赔”作为一项新举措,目前已经在全市各县开始运行,但实践中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详细介绍、解释其功能和流程等后续宣传工作没有跟上。需要交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共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群众尽快熟悉其内容和运作处理模式,  

一、当前“快处快赔”存在的问题

1、群众对“快处快赔”知晓率、信任率低。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属于新生事物,广大群众对此的知晓率还比较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多数人都选择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多数车主担心万一车子移动了,拍了照也说不清,还是交警和保险公司来现场比较靠得住。这造成出了事故想到用“快处快赔”处理的驾驶人并不多。此外,部分驾驶人的素质不高,一旦发生刮擦事故,把车一停,下来就扯皮。这几乎是许多城市道路交通中常见到的“风景”,而这也是“快处快赔”机制难以执行的原因之一。

2、宣传协调力度不够。各交警中队之间、各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在对外宣传引导方面不能形成合力。“快处快赔”作为一项新举措,需要交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共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群众尽快熟悉其内容和运作处理模式,但实践中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详细介绍、解释其功能和流程等后续宣传工作没有跟上。

3、骗赔风险较大。由于“快处快赔”中心的处理流程相对快捷、材料要求简单,在客观上造成了骗赔的风险。加之打击骗赔力度不够,对于涉嫌保险欺诈的骗赔案件,由于手段的局限,保险公司和交警只能要求其放弃索赔,不能给予严厉的打击,造成保险欺诈等违法犯罪的成本较低。

“快处快赔”仍有诸多障碍。实践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往往同意走“快处快赔”程序。但是当一方没有买保险或不愿配合去定损理赔,另一方往往很难对其进行追诉的。即使进入了法律程序,也会让人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别说万一碰上套牌黑车而投诉无门了。因此,遇上“老赖”则“快撤”不仅不能成行,恐怕受损者的权益也不会得到保障。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快处快赔”机制的进一步推进。

二、有效推进“快处快赔”的建议

1、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快”是“快处快赔”第一要义。因此,一是强化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从“快处快赔”理论、实践经验、细节处理到实际处置模拟演练等方面,提高民警“快处快赔”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快速、准确、及时处理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交通事故。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确保选派业务骨干,以确保理赔中心工作效率。

2、大力宣传,全面推进“快处快赔”机制。通过大力宣传,全面推进“快处快赔”机制。一是通过本地媒体广泛宣传,让市民熟知“快处快赔”的内容、发生轻微事故的正确处理方式方法、了解“快处快赔”的原则和优点,同时,让群众了解“快处快赔”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二是在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争取宣传效果最大化,推动“快处快赔”工作开展。

3、强化日常督察。建立定期督察制度并视情况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快处快赔”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督察,确保该机制良性运行。一方面定期开展非现场分析,审计“快处快赔”的数据。另一方面不定期开展检查和调研,总结有益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派驻民警留守理赔中心,其工作职责主要是根据照片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以及防止骗赔、作假等情况发生。发生事故后,车主因不愿“快处快赔”而造成路面拥堵的,要采取扣分、罚款等处罚,这些措施将有力保障“快处快赔”机制的推进。

4、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交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驻“快处快赔”中心各产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落实权责明确、层次分明的管理模式,充实完善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适当简化单证流转、车辆查勘等程序,做好中心理赔流程和各公司理赔系统的对接工作。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防范保险骗赔风险,相邻的“快处快赔”中心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快处快赔”中心的理赔数据和公安专线信息实现共享,交管部门和保险行业之间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相互借鉴、互为补充。另一方面,建立保险骗赔黑名单制度,将保险骗赔的参与人、标的车等信息进行汇集和共享,有效遏制保险骗赔。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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