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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非公经济技能型人才的技能鉴定

时间:2016-5-3 11:12:43  作者:陈恩清   点击:

技能型人才是“工匠精神”的前提和保障,体现了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恪守品质、砥砺前行、专业敬业和社会认可的内涵,非公经济的技能型人才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重塑社会道德和提升产品品质的重要方面,当前非公经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提供了很大的人力和软实力支撑,但是也存在不少改进的方面。非公经济技术技能型人才在创新发展中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非公经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技能鉴定体系很不完备,不能充分利用技能鉴定调动工程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也不能有效促动这些创新人才的有序流动,激励杠杆没有发挥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充分鼓励非公经济开展技能鉴定的积极性,细化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技能鉴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提高劳动者技能素养,把鉴定措施落到实处。

一、目前的现状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认知度低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资格和市场就业的通行证,社会各界对此认识还很不到位。经过我们详细调研,非公经济技术人员虽然有一定技能,但存在着初期文化素质偏低、技能娴熟和经验丰富的现象,70%的从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而用人单位招用技术人员时不重视职业资格证书,部分取证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实际技能不相符合,再培训和再教育几乎是空白,政府部门宣传力度不到位,许多非公经济组织也不知道职业技能鉴定,这样用人单位不考虑招用人员实际技能是否与岗位所需技能相匹配,完全从实用主义出发,招用人员只要可以干活就行,导致用人单位招不到合适的技能型人才,社会技能型人才的工作和实际技能不相匹配,劳动报酬和他们的技能不相匹配,挫伤了继续培养技能的积极性。我们政府的职业技能鉴定权威性不足,劳动者和非公经济对职业资格证书认知度不足。

2、劳动监督监察力度不强

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技能鉴定长期面临着“企业不关心、员工不感冒”的尴尬局,这样客观上塑造了全社会不重视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风气,和全社会倡导的“工匠精神”相背离。从非公经济角度讲,企业往往认为加大职工培训力度,就等同于增加成本,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再加上民企职工不稳定,有可能今天评上技能明天就走人,所以企业并不关心职工评技能。同时,企业的薪资发放制度与社会统一的技能鉴定并不完全挂钩,大家自然也都漠不关心。

3、职业技能鉴定基础性工作薄弱

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鉴定考核体系还不很健全,不少人员想参加某种职业培训和考核,但由于缺乏场地、师资及考核鉴定能力,最终导致某些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条件不完善。

4、技能人才不被重视,缺乏职业技能鉴定的动力

据我们调研,在薪酬、福利待遇方面,95%以上的非公经济未能将技能人才的技术等级与工资福利挂钩,这是长期影响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不少企业仍持有落后的人才观,认为只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是人才,注重培养的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不被重视,导致企业在职技术工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率较低,工人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待遇不相匹配。

二、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建议

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实施 “三新”(新布局、新发展、新形象)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必然选择。

1、加大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力度

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知程度,提高技术工人技能鉴定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要求,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也是政府强化服务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要全方位多媒体地对国家有关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政策进行宣传,塑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重塑良好的社会风尚,尊重劳动,尊重职业,尊重成果,精益求精。

2、逐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严格贯彻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鼓励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提高社会对于职业资格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在现有考核模式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要求,并增加新技术和新知识的技能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新技术、新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项技能的考核。职业技能鉴定也是服务型工作,敞开渠道,窗口服务,简化手续,服务于技能型人才的鉴定。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今后,人社部门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建议加大检查力度,尤其是重要岗位和影响安全的生产岗位,调整、充实劳动监察人员力量,使检查“持证上岗”成为人社监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监察工作任务。对部分行业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对那些无视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单位和无证从业人员进行坚决处罚,以达到“典型示教”、事半功倍的效果。

4、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

首先,建议坚持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将有培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鉴定程序相对比较简单的工种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工种,在此基础上,重视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积极拓宽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满足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第二,努力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素质。通过轮训和再教育等方式提高鉴定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完善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办法及考评人员的聘用、管理办法,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专家库,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的专业化。第三,选择一批在设备、场地和技术等方面有优势的职业学校、企业或其他培训机构作为试验基地,加强新技术工种技能鉴定项目的开发,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使其成为先进的职业培训模式,鉴定方法和考试技术的实验中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示范窗口。

5、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把技能型人才列入人才规划,让有特殊贡献的技能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库,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利用新闻媒体有组织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的典型事迹,重塑社会对于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尊重和向往,重塑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职业、尊重成果、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大力度提高深钻细研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网络编辑:车芳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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