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它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农民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是一项有利农民的好政策。但新农合中的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偏低,严重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成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之一。比如在交城县,意外伤害报销比例是45%,4000元封顶,相比疾病报销比例的70—75%,100000万元封顶,差别明显,吕梁其他县市情况大致相似。
第一、发生意外伤害的人群大多是青壮年,他们是家庭的顶梁柱,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意外伤害发生后,由于住院时间长,甚至需要多次手术,所以需要的医疗费用相对较高。意外伤害报销的比例偏低,且周期长使得家庭的收入大幅缩水甚至出现赤字,严重影响家庭的正常运转。在农民急需帮助的时候,新农合中意外伤害条款降低了对他们的保护。
第二、发生意外伤害往往需要输血、手术。手术普遍需要进行输血、使用高频电刀或者进行康复性诊疗,输血费和高频电刀费用也不在报销的范围,进一步降低了意外伤害的报销比例。
因此建议:提高意外伤害的报销比例,并涵盖更多的项目,缩短报销所需时间,确实保障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让他们确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