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 邰爱国
录入时间:12-07-07 16:06:38 作者: 来源:阳泉日报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都很强,有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既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政协工作者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以提案办理工作新成果,树立政协新形象,推动政协工作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出台《意见》的新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颁发文件,这在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是政协提案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深切期望。
第一,《意见》充分肯定了政协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事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案是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基本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渠道;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第二,《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意见》指明了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和措施,从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等方面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面,要求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确保提案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第四,《意见》着重从健全提案答复机制、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三个方面明确规范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和机制。第五,对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意见》是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成果的结晶,反映了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共同愿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意见》的出台,对于今后政协提案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都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国际国内、省情市情、社会生活与政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要联系政协工作的实际,加深对中央出台《意见》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深对当前提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理解,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确保《意见》精神得到贯彻落实,既要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搞好政协自身的学习,又要努力推动各级党政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省政协的部署,积极促进各级各部门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党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关心和支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局面。要学以致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以《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研究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通过学习《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政协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二、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办理提案工作的新动力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最具传统、最有特色、综合性很强的重要工作。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协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党委政府对提案工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对提案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这对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要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威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新动力。
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政协委员工作在各个地方、部门和岗位,其建议提案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意见和要求,既有大量加快经济发展的贤计,又有许多促进社会发展的良策;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表达了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迫切愿望。办理好提案,对于我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和协调好新形势下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人民内部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必须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科学发展的助推剂,作为创新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扎实有效加以推进。
要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性。提案工作具有政治性、程序性、包容性等特点,对于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提案办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发扬人民民主、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载体、重要方式和重要渠道。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善于运用提案这一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方式,不断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要从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完成历史赋予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紧迫性。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对于人民政协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完成肩负的历史任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人民政协要继续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切实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广泛地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提案工作这一具有广泛性、直接性、规范性、有效性的履职形式,积极建真言、谋善举、献良策,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提升提案质量,以提案工作新突破推动政协事业新发展
提案工作质量,包括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其中提案质量决定着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提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效果。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非常重视提案工作,充分运用提案形式履行政协职能,提案工作制度日趋完善,活力不断增强,成效更加明显,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新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要求,正如《意见》指出的,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提案质量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提案质量,以提案工作新突破推动政协工作新发展。
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很多搞政协工作的人包括政协内部的一些同志都认为提案工作是提案委员会一家的事,有提案委员会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就够了,再去参与提案工作就是抢了别人的活,思想上不大情愿,行动上不够主动。《意见》明确指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审查立案后交办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从政协自身来看,提案工作不仅是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是政协组成单位和政协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一个城市或县(区)来看,提案工作不仅是人民政协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汇集民意,建言献策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也是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改进作风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从领导工作方法看,提案工作不仅是政协领导指导全局,整合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党和政府领导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化解矛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要立足全局高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把搞好提案工作当成我们共同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来对待。
围绕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也是提高提案质量的根本保障。调查的力度,决定着提案的深度,也决定着提案的价值和作用。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千亿百万”新阳泉的重要问题中,选择那些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政协有条件做好的题目,深入调研,周密论证,积极地建言献策。要提倡“解剖麻雀”的精神,把每一个具体问题研究深,理解透,讲明白,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独立思考,敢于创新,力戒面面俱到,泛泛而谈。要统一协调,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拿出精品。调研结束后,还要注重对调研成果的深化论证和提炼总结,使形成的提案有理有据、切实可行,为决策机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市政协各厅室委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要从参与提案的意向选题、提案的提出、重点提案的产生、提案的处理等方面入手,与提案委员会一道,共同做好提案工作。各专委会要拿出提高提案质量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委员了解情况当“向导”,提供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为委员提出提案当“指导”,帮助拓展视野、把握全局、提供提案意向。提案委在搞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同时,要深入研究提案办理机制,还要牵头协调各专委会和参加政协的各单位提交提案。研究室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提案工作的理论研究、提案产生和质量提升上,动员和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参与研究提案工作,为搞好提案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出谋划策。办公厅要做好提案调查研究等工作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还要提供政治保障,如出台文件,对委员工作上和生活上帮助和爱护;后勤保障,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委员视察调研提供一切便利条件;舆论保障,要协调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提案工作成果以及先进典型。
加强考核管理,提升提案质量。高质量的提案要靠每个委员、各党派团体和各专委会来共同提升。要尽快制定出对各专委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提案和各县(区)政协上升到市里提案进行考核的办法,考核办法要将上述内容囊括进去同时,要把上升到省里的提案、被选为重点提案的,或者是提案上升为建议案,或者社情民意转化为提案等作为考核标准,一个年度进行考核一次。在十二届市政协每次常委会召开
之前,各专委会要向常委会至少提交1至3件提案,政协各参加单位也要向常委会至少提交1件提案,把做好提案工作作为体现建言献策的重要职能,切实履行职能,为广大委员起到带头作用。各县(区)政协在列席十二届市常委会时也要提交提案,并形成长效考核机制坚持下去。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今后,在提案委开展的表彰活动的基础上,十二届市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还要对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提升表彰层次和等级,充分调动委员撰写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
提案这项工作是此事年年办,今年最不同。《意见》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科学明确而富有操作性的要求,标志着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民政协事业必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朝气蓬勃的活力。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统一思想认识,创新思路举措,努力把提案工作塑造成政协工作的一个品牌、打造成政协工作的一个亮点,不断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