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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吕梁市委会被评为“文明单位”

时间:2016-12-28 15:40:51

    近日,吕梁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吕文明委【2016】6号文件),表彰2014-2015年度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民进吕梁市委再次被评为“文明单位”这是2010年以来,市委会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民进吕梁市委会自成立之时起,就将机关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参政党机关工作的政治性、服务性、事务性特点,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人员素养,化服务理念,强化日常管理,弘扬奉献精神着力打造“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参政党机关,积极营造“和谐、高效、规范、阳光”的服务型机关氛围,努力为市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再获“文明单位”荣誉,既是对过去两年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新的希望和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将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会员之家”,使机关工作和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车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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