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在线留言 成锡锋博客
马飞:应关注企业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马飞:应关注企业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关注社会 - 马飞:应关注企业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马飞:应关注企业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09-3-19 9:28:40     点击:1231

应关注企业违法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民进交城支部会员马飞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作了严格的限制,如《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同时规定,“只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许可手续的企业方可占用”。因此,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在内容上受到限制,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是不允许流转或通过其它方式改变用途的。但现实中,民企占用农村土地往往通过以租代征、先占后征、联合经营、种植养殖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形式,大量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少量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征地补偿款也往往落不到农民手中,由此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干群矛盾尖锐化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地县级政府往往只看重这些民企的税赋贡献,对企业违法占地现象听之任之。农村土地大量违法流转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此建议:

一、县级政府土地行政部门应尽快查清企业违法占地的实际情况,对未办理征地手续而占用农用地的登记造册。

二、应成立专门的领导组协调多方关系,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核算企业占地的收益,将村民该得的部分落实到村民手中,以保持农村稳定,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

三、对于个别企业与村干部勾结,严重损害村民利益的个案应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

四、根据具体情况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征地手续,以便结束持续的违法行为。

(网络编辑:贺立辉)

上一条:樊小军:应减轻小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
下一条:梁瑜:考公务员过热现象应该引起重视

·马飞:应关注农资市场“潜规则”现象
·马飞:应关注老年人再就业问题
·马飞:应关注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马飞:应关注企业夜间排污问题

 发表,查看评论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6-2010 www.sxll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真:0358-8223098 电话:0358-8223098   晋ICP备10006063号
吕梁市市委大院 邮编:033000    吕梁民进邮箱:bgs@sxllmj.org.cn
版权所有 © 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