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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瑜:新医改方案应加大对医疗单位医疗行为的控制 梁瑜:新医改方案应加大对医疗单位医疗行为的控制
关注社会 - 梁瑜:新医改方案应加大对医疗单位医疗行为的控制
梁瑜:新医改方案应加大对医疗单位医疗行为的控制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09-4-21 23:24:20     点击:724

民进会员、吕梁市政协委员梁瑜认为:新医改方案已经出台,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均有新思路、新做法。根据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应导入总额预付制度,作为医保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结算制度,以此来解决医疗单位乱开处方、开大处方的积痼,解决看病贵问题。

新医改希望使更大范围的老百姓花越来越少的钱,享有质量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所以它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国家财政向医保倾斜,即“财政补需方(享受医疗服务的一方)”;由医保部门代表参保人员向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合理控制成本,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逐步在医疗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解决看病难问题。

在现行的旧医保支付方式下,医保单位对医疗机构缺乏制约力量。医疗单位希望患者及治疗项目越多越好,因为这样才可获得更大的医保收益。由此也导致了医疗机构的过度诊疗和开大处方等弊端。

而“总额预付制”则较以往的支付制度有很大改变,该制度是由医保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后,计算出人均医疗费用,按此费用标准向医院预付定额的医疗费,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

“总额预付制”加强了对医疗行为的控制,可以有效地遏止医疗机构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任意扩大服务项目等弊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最终目的是,不管公立医疗机构还是民营医疗机构,只要能提供好的医疗服务,就可以获得医保部门支付的费用。这样一来,就可引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市场竞争,利用竞争打破原来公立医院的垄断格局,为百姓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医改的提法一直是:“医疗、医药、医保”三项改革齐头并进。但事实上,这一思路并没有能够切实施行,导致医疗改革举步维艰,人民群众享受到的实惠减少,因之增添许多新的经济负担,群众对此很有看法。

在当年医保支付能力不足的年代,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养医”才能存活,由此导致医药企业的药价虚高,“医疗”和“医药”这两个领域的改革不可能有所进展。现在国家只有加大对“医保”的投入力度,“医疗”和“医药”这两块坚冰才可以撬动。新医改以医保支付为突破口,控制价格成本,打破医疗垄断,引进市场机制,提高医疗质量,百姓的医疗保障状况才会有根本性的好转。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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