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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吕梁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年) 平安吕梁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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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吕梁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年)
 
走进吕梁  加入时间:2013-9-30 10:19:21     点击:871

http://ll.sxgov.cn/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2013-09-25 10:55:36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吕梁建设,创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央、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吕梁”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遵循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的总原则,积极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吕梁。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促进平安建设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优势,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统筹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力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治本措施,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综合运用法律规范、行政管理、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及现代科技等多种手段,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平安建设走上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轨道。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平安建设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的标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平安建设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坚持基层优先、重心下移。将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基层平安促进大局平安,以局部平安促进全市平安。

坚持立足市情、创新发展。顺应形势发展,立足吕梁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努力解决平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工作目标通过五年时间,努力完成平安吕梁建设十大任务,做到打击及时、防范严密、管理有序、调处到位、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各类案(事)件可防、可控、可稳,力争实现“十提高、十减少、十防止”目标。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减少,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2、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各类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事)件。4、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明显提高,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在全国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5、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防止发生特殊人群因脱管漏管导致的重大案(事)件。7、信息网络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网络负面事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8、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群众不满意的现象明显减少,防止发生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事件。9、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0、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不文明、不诚信现象明显减少,防止发生因失信行为引发的重大社会问题。

四、建设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1、加强对敌斗争。健全对敌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决策机制,及时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的战略性、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努力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组织开展打击暴力恐怖团伙和极端组织专项斗争,扎实做好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稳控工作,提高反分裂、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反间谍工作力量和手段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牵头部门: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2、加强反邪教工作。建立反邪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危害严重的骨干分子,教育转化受蒙蔽群众,严防邪教组织死灰复燃。建立教育稳控工作机制,加大对“地下教会”等非法宗教组织和重点人员的打击、教育、转化和稳控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非法宗教组织聚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涉藏涉疆工作联动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涉藏涉疆案(事)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向社会运动和街头政治演变。(牵头部门:市610办、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宗教局)3、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教育五年规划,建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敌情意识和保密意识,筑牢基层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到2015年,各县(市、区)“国安办”实体化得到全面落实。(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国家安全局)

(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4、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根据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尤其要组织好以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治爆缉枪、打击电信诈骗、打击传销、破案追逃“六场硬仗”为重点的“严打”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拳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自然资源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环境和资源安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金融诈骗、涉税案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营造公平诚信的经济发展环境。到2017年,全市刑事案件稳中有降,严重暴力犯罪明显减少,命案侦破率达到92%以上,当年上网逃犯的抓获率力争达到75%以上。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发案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5、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坚持“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以城乡结合部、县(市、区)城区、工矿区、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小旅馆、小洗头房、小足疗室、小桑拿浴室、小酒吧、小网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购场所、小棋牌室)”、校园及其周边、运煤通道、交通秩序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到2017年,实现矛盾隐患排查登记率、流动人口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城乡结合部和县(市、区)城区有效整治率、非法经营场所取缔率、流动人口掌控率、工矿区治安管理率、“九小场所”规范经营率、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净化率、治安案件查处率均达到95%以上。(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6、实施街面巡逻防控网工程。建立完善以治安视频监控为重点的街面巡逻防控网。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复杂场所、城乡干线公路、出入境治安卡口等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建立治安岗亭。进一步增强城镇街面巡逻警力,建立专兼职巡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村)治安联防队、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组织其参与街面巡逻防控。建立完善视频监控与实警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机制,整合公安机关巡警、特警、交警、派出所等专职巡逻力量,以及民兵、治安联防员、保安员、社区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实现巡逻防控、警情受理、交通管理、应急处置等联勤联动,形成较为完善的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到2017年,县(市、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专兼职巡逻队伍全部建立,能够满足治安巡逻工作需求,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做到街面治安实时管控、快速反应。(牵头部门:市公安局)7、实施社区村庄防控网工程。按照社区村庄的不同类型,分步推进技防社区和报警装置入户工程建设,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村庄防控网。在城市社区和居民小区,加大视频监控及报警设施建设力度,出入路口、楼门院门、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并设置周界报警、楼宇对讲、家庭防盗报警设备,建立视频监控及报警控制中心,与辖区110报警系统联网。到2015年,城市社区、封闭小区重要部位视频探头安装率达到85%以上;开放式小区和“老、小、散”小区出入路口等部位视频监控探头安装率达到70%以上;乡镇所在村和重点村视频监控探头安装率达到70%以上。到2017年,城市社区、封闭小区重要部位视频探头安装率达到95%;开放式小区和“老、小、散”小区出入路口等部位视频监控探头安装率达到80%以上;乡(镇)所在村和重点村视频监控探头安装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8、实施单位内部防控网工程。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建立完善单位内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健全出入登记、值班守卫、巡逻看护、治安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技防单位达标工作,在单位大门、楼门、院落、围墙周边、治安保卫重点部位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提升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到2015年,全市供油、供气、供电、供水以及电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单位,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国防科技工业、新闻等重点要害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金库等单位,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大型商贸中心、机场、车站等重要枢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的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专职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其他单位专兼职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大门、楼门、院落、围墙周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县级以上主要单位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和保卫机构设置、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均达到100%,全市95%以上的单位达到“技防单位”标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9、实施视频监控网工程。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市场化运作、社会化保障”原则,以县(市、区)统一规划,相关部门分别实施,建成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横向实现各部门、行业场所、街面道路、治安卡口、居民小区、乡镇村庄等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公安指挥调度系统联网互通;纵向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视频监控互联共享。到2017年,城市90%以上、乡(镇)所在村和重点村80%以上的视频监控探头与辖区指挥系统联网。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10、实施区域警务协作网工程。坚持“常态、共享、联动、共赢”原则,构建市、县(市、区)区域警务协作网。在全部出市口建立具备信息查询、图像监控和检查堵截等功能的智能卡口,形成环吕梁所有出入路口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统一指挥的治安卡口体系。在全市13个县(市、区)的主要出入路口,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具备信息查询、图像监控和查控堵截等基本功能的公路公安检查站。建立完善与周边省之间、周边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警务指挥联勤联动、情报信息共享、跨地区犯罪案件联手侦破、治安问题联合整治、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互援共处、重点人员共同监管、警务资源互补共用、应急保障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到2015年,在所有出市的国省道按要求建成智能化卡口,并全部投入使用;全市90%以上的县

(市、区)出入境路口布设标准化的治安卡口。到2017年,全市13个县(市、区)出入境路口全部建立标准化的治安卡口,实现区域治安管控全方位、全覆盖。建立完善全方位、无缝隙的边界警务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区域警务联打、联防、联控工作格局。(牵头部门:市公安局)11、实施虚拟社会防控网工程。以网安警务室为载体,建设互联网管控平台,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网上重点人口信息库,加强网络管理技术手段提升和队伍建设,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控能力。2013年,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实名登记率达到100%,重点网吧全部建立“虚拟警察”和“报警岗亭”。到2017年,县级以上建成互联网管控平台,实现对网民网上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管、网上重要案件的及时预警和快速查证。(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化解社会矛盾。

12、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进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发展为民、富民安民,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以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平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文化、环境、住房、安全等领域,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13、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引导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访民生、知民情、解民忧”为主要内容,完善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制度和书记面对面点评信访工作制度,大力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化解一批因群众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实施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大力推动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到2015年,各县(市、区)重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力争达到95%以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建立完善“信、访、网、电”一体化信访平台,推行信访接待大厅“一站式”服务和群众诉求代理制。到2017年,各县(市、区)要建立网上接访、视频接访和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实现信访及时就地办结率、当事人息诉罢访率和群众满意率“三个提高”。(牵头部门:市信访局)14、全面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和实施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严格实行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制。凡是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的,要追究部门、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到2017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应评尽评,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牵头部门:市维稳办、市发改委)15、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吕梁,建立定期拉网式排查、特定区域或领域专项排查与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社会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社会矛盾排查制度,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体系。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促进刑事和解。制定出台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保障。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征地拆迁、村矿(村企)矛盾、劳动关系、医患关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六大领域为重点,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的作用,积极化解六大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到2015年,六大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要力争在县(市、区)一级实现全覆盖。到2017年,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食药局、市政府法制办)16、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分析和研究,建立群体性事件情报预警网络。围绕决策指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等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化主导、扁平化指挥、规范化处置、常态化保障、实战化监督“五大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到2015年,完成应急预案资源库和处置应急事件专家库建设,将全市各行业应急预案和各行业警种应急专家信息全部入库,提高预案管理和人才储备水平。到2017年,完成市公安局应急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手机、短信、语音、视频等媒体警情传输,建成快速、高效、规范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牵头部门: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

(四)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17、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全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具体管理办法,真正做到对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在完成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的基础上,到2015年,形成“一证通”服务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好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到2017年,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房产局、市人口计生委)18、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无缝衔接制度,健全监管场所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加快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着力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2013年,全市安置帮教基地数量达到13个,之后每年至少增加3个。到2017年,全市安置帮教基地达到30个以上,同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若干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19、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社区矫正机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协助,群众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评估分析、考核奖励等制度,使社区矫正工作迈上规范化发展轨道。2013年,建成社区矫正人员实时动态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实时监控和定位管理,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到2017年,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部门:市司法局)20、加强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加强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工作,实现对辖区内吸毒人员信息全掌握。建立完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推进吸毒人员有偿劳动安置工作。阿片类吸毒人员超过500人以上的县(市、区)要积极建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深化专业矫治康复,努力降低复吸率。加大管控力度,对毒瘾严重人员要进行强制戒毒,对违法犯罪的吸毒人员要予以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减少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到2017年,全市吸毒人员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吸毒人员犯罪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局)21、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完善定期筛查诊断机制,卫生部门建立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信息库,公安机关建立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录入全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分类管控、协作联动机制,逐级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切实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工作,确保不脱管、不失控。推进安康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建立完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制度,采取家庭、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财政补助等多种渠道统筹解决治疗费用。到2017年,市里确定一所以上定点收治医院,对有治疗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做到100%收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公安局)22、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晋预防犯罪组[2012]9号),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消灭等制度。重点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就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促其健康成长。辖区闲散社会青少年的帮扶率达到95%,

25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同比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23、加强艾滋病人服务管理。将艾滋病人管理治疗项目列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开展抗病毒药物治疗。加强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落实血源管理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到2015年,全市治疗关怀服务点达到14个,免费救治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全市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以上艾滋病病毒监测检测点,免费救治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24、加强境外来吕梁人员服务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境外人员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完善会商、协作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逐步落实将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的工作措施,完善在吕梁外籍人员工作准入和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的管控,开展清理遣送“三非”外籍人员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到2015年,在境外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出入境服务站,为来吕梁外籍人员出入境和停留、居住提供便利服务。(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

(五)加强公共安全管理。2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城市快速道、主干道和重点路段、路口,市区城区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力争实现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国省道公路重点路段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市、县际公路出入智能卡口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客运机动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全检查工作,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车辆出站运行前安全检查率达到100%。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26、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推进消防“户籍化”管理模式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分片包干、专岗专勤联动“全警消防”工作机制,完善定期通报、联合执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新建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努力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和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率。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三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到2017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消防物联网”体系,火灾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市火灾事故逐年下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死亡数量逐年减少,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27、加强危险物品管理。以防流失、防盗抢、防非法制售为重点,推进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到2015年,民爆物品运输专人押运、专车运输、 GPS 卫星定位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率达到85%,坚决防范危险物品致人死亡事(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枪支弹药以及剧毒、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到2017年,危险物品储存仓库、存放场所人防、物防、技防落实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2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强化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重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构建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和药品电子监管网。到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100%,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案)件发生。(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农委)2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煤炭安全生产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到2017年,力争实现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三个明显下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市煤炭局)30、加强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旅店业、废品收购站(点)、旧货市场、典当、拍卖、机动车修理、房屋中介、物流、汽车租赁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制定特种行业治安状况评估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和人证自动对比系统安装到旅馆业、网吧、留宿性休闲场所等行业,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上传。到2015年,重点行业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和信息登记率、上传率均达到100%,对治安状况差的行业和场所全部整改到位,达到规范经营标准。到2017年,重点行业场所形成登记完备、信息完整、技防完善、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安全管理格局。(牵头部门:市公安局)31、加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管理。落实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输油、输气管道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政、企、警、民“四位一体”的安全保卫机制,建立专职防护队伍,在路、线并行地区统筹配置护路护线力量,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开展立体化安全防范管理,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路涉线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到2015年,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覆盖率达到100%,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信委)32、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等级评估、报批备案、现场管理等制度。到2015年,健全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程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规模、时间都要按程序严格审批,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六)加大信息网络监管。33、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责任体系。开展互联网站和接入服务商的全面清理规范,明确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完善投诉、查处和不良后果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管的信息网络综合管理格局。(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34、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由宣传部门牵头,公安、国家安全、文化、电信等部门配合,建立市、县两级网络舆情研判导控平台,健全舆情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发布、处置等机制,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有效控制负面舆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在宣传、新闻媒体、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政法、住建、教育、卫生、城管、土地、劳动、环保、交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部门组建网络引导员队伍,其他部门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市级网络引导员、网评员不少于100人,县级不少于50人,分级集中培训每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网络引导员、网评员的舆情发现、引导、处置能力,巩固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广大网民成为平安吕梁的建设者。(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35、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宣传部门、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通信管理部门、网络运营商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封堵或删除有害信息,严防形成以网络平台为依托的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动员破坏力量。对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散布传播反动有害信息的,及时跟进、落地查人、依法处理。加强青少年上网阵地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建设供青少年免费使用的“绿色网吧”或电子阅览室。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负责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重点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相关网络开展反窃密、防泄密技术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网络反窃密、防泄密工作。到2017年,健全文化、公安、工商、教育、通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网吧综合治理机制,落实网络接入、移动电话上网、网络信息发布、微信博客等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以及上网人员实名登记、上网日志留存、视频监控、限时经营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创建诚信网站”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的合力。(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安全局)

(七)夯实基层基础。36、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三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整合资源,集中办公,形成群众求助、投诉、报警的联动受理、处理、反馈的统一平台。2013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全部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达到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的运行标准,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的承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民政局)37、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五级信息平台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多级联动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到2015年,完成市信息平台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到2017年,建成运行规范、使用高效、安全可靠、先进一流的智能化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对民意诉求、社会矛盾、维稳信息的综合集成、有效掌控和及时处置。(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38、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尊重传统、着眼发展、便于管理、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城市社区,以居民小区、楼院为单位划分网格;在农村,以自然村落、村民小组或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由网格长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供水、供电、卫生、市政、电信、家政等基层工作力量组成服务团队,承担采集管理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排查安全隐患等工作。网格长纳入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或群防群治岗位,统筹解决待遇报酬问题,加强对网格长的管理、培训、考核。2013年,在全市范围实现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网格长配备率达到100%。到

2015年,网格长移动终端手机配备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民政局)39、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村(社区)建立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的综治工作机构规范化建成率达到90%。到2015年,机关单位综治机构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日制中小学校、规模以上企业等综治组织覆盖面达到100%。到

2017年,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综治机构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综治办、市国资委、市教体局)40、加强基层政法综治设施建设。根据《山西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国家颁布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我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各类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乡、村两级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管事,有条件办事。(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41、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组织社会力量,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力量源泉。加强村(社区)干部、网格长、“五老”人员、保安、物业管理者等专兼职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由市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直到街巷楼院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有序参与平安建设,成立志愿者协会,组建城市管理、治安防范、应急救援等专业志愿者队伍,完善人员选配、教育培训、信息研判、保障救助、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按照有偿参与和志愿服务、精神奖励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相应的补贴、补助、补偿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治安保险、举报奖励等办法,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牵头部门:市综治办)42、引深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边界、平安景区、军地平安创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基层平安促进全局平安。采取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分级评比、分步实施的方法,着力推进以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市、区)为内容的“六安联创”活动。到2015年,全市90%的村(社区)、80%的乡镇(街道)、80%的县

(市、区)达到创建标准;到2017年,全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基本实现“平安吕梁”目标。(牵头部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妇联、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文物旅游局、吕梁军分区)

(八)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43、健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在市、县全部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和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基础上,重点在提升非公经济党组织的组建水平和发挥作用上有新举措,逐步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到2017年,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及其所联系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非公经济组织综治机构,建立预警防范、督导检查、等级评估、信息披露、诚信奖励、查处退出等工作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会费标准、工作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44、推动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落实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平等待遇,维护内部和谐稳定。以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健全员工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45、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在全市推行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完善登记备案、培育管理、示范创建、财税优惠等政策制度体系,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公益慈善事业。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不断拓展与政府的合作渠道,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九)强化法治保障。46、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在推进“法治吕梁”进程中,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从法律层面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平安吕梁建设的能力。(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47、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大力推进“六五”普法,继续引深“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方法的同时,运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打造网络普法、短信普法、微信普法等新平台。积极探索和推进“菜单式”、“案例式”学法用法方式,推进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用普法漫画书、普法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法制宣传“零死角”、无盲区,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夯实平安吕梁建设的法治基础。(牵头部门:市司法局)48、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市、县联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标兵单位工作,推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形成市、县、乡、村、企“五位一体”联动格局,提高全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平安吕梁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部门: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49、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下大力气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加强集体研究审批和网上办案。严格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实现对执法办案全程、实时和动态管理监督。全面实行讯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发生刑讯逼供、裁决不公等问题。加强党委、人大、政协、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完善落实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和案件督办等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50、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亲民爱民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广大执法人员忠诚奉献、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民服务意识。开展纪律作风和执法执纪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整治庸懒散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行为,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六个一律”、法院系统“四个一律”、检察系统“十个严禁”、公安系统“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牵头部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十)培育平安和谐社会风尚。5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艰苦奋斗、顾全大局、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吕梁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开展吕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市树立一批“助人为乐模范”、“敬业奉献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亲模范”,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为平安吕梁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持。(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52、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以政府诚信为先导,以社会组织诚信为重点,以提升全社会诚信为根本,建立信用评估、失信行为风险预警和警示制度,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统一规范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入开展“诚信示范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开展“三个一百”(“百家诚信单位”、“百名服务之星”和“百名公德之星”)评选活动,构建厚德诚信的社会环境。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构建涵盖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方面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动态监管、实时评级,努力解决假冒伪劣、不守信誉、违反合同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会规范建设的指导,依法完善行业规范、社团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发挥社会规范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完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机制,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文明办)53、推进平安文化建设。树立“借文化之魂,筑平安之基”的工作理念,采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等形式,积极培育不同行业、系统平安文化,让平安的理念植根于群众思想深处,形成人人共盼、共建、共享平安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平安文化惠民工程,高标准建设一批文化活动基地、文化主题广场、平安文化一条街、平安文化长廊等文化阵地,开展“文化志愿者走基层”活动,切实增强平安文化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战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深入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文化环境,培育具有吕梁特色的平安文化体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五、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把建设平安吕梁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级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级综治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用好用足责任查究和综治“一票否决”权,确保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化平安吕梁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的研究,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求突破。各级人大、政协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平安建设进行视察和评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和促进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三)项目推动,分步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把平安吕梁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以项目化实施,逐年推进。科学规划平安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制定项目书、分解项目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以具体项目的落实,实现平安建设的逐步推进。五年时间内,要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整体谋划,全面铺开。全面启动平安吕梁建设,科学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规划一批创建项目,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掀起平安建设新高潮。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重点突破,系统推进。按照“四个一”和“五定、三落实”工作机制(即每个项目有一个实施方案、一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专门班子,定时间、定目标、定人员、定路径、定措施,落实任务、责任、经费),每年完成一批平安建设项目,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巩固提升。平安吕梁建设体系全面建成,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四)经费保障,强化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设项目和所需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县(市、区),市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保障比例。综治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逐步探索平安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保证平安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力求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努力营造平安吕梁建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六)科学考评,严格奖惩。市、县两级综治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采取市、县两级考评命名的办法,扎实推进平安吕梁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地方,市综治委实行挂牌督办;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接受省综治委考核的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如果其所承担的工作在当年考核中全省排名后三位的,市综治办将建议市考核办在当年的责任制考评中不予评为优秀档次。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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