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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强:关于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张素强:关于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注社会 - 张素强:关于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张素强:关于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13-8-13 16:12:22     点击:869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张素强反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农民分享改革成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亲切关怀。自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使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实是一项有利农民的好政府。但是,在这一项制度实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瑕疵和不足。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大病保险,并且大部分疾病需要住院才予以报销,在门诊就诊的费用则不予报销,这样就造成了很大一部分的小病大治、本来可以门诊治疗的疾病也住院治疗的情况发生,比如脑血栓后遗症的治疗,很多是可以门诊治疗的,现在却大多住院治疗,而且是住在县级以上的大医院,这既加重了患者的不便和负担,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患者和医院都不情愿。

为此建议:

一、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合理可行的政策和方案,解决小病、轻病、可以不住院的疾病的门诊费用报销问题,门诊费用也可以合理报销。这样既减轻了患者负担,也高效地配置了有效的社会医疗资源。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强其人员培训和基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使大部分小病轻症患者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而且能得到较好的服务,这样,患者满意,也能使社会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和充分的利用。

三、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督。建立健全新农合法律制度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设,这样才能确保新农合制度在实践中运行的效果。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医疗保险监督队伍建设,真正实现强性监督。医保机构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严格执法,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考核,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就取消资格,从而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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