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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瑜:文化建设首先应“为公”、“为民” 梁瑜:文化建设首先应“为公”、“为民”
关注社会 - 梁瑜:文化建设首先应“为公”、“为民”
梁瑜:文化建设首先应“为公”、“为民”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12-6-20 8:39:40     点击:594

吕梁市政协委员、吕梁市老年大学教师、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认为: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文化事业投资力度,但一些地方愈发高档的文化场所,似乎专门为满足和迎合富裕阶层的经济优势,动辄上百元的票价令普通人群望而却步;有的地方甚至“改公为私”,在公共文化场所兴建豪华会所,远远超越了百姓的消费承受度。

从“公”到“私”,从“场所”到“会所”,背后都是商业利益作祟。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集中大量文化艺术资源,管理者一方面要面对运营成本的压力,另一方面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一旦头脑中的天平向商业利益倾斜,原本应该全民共享的文化艺术资源,自然就会变成少数人的特权享受。

各地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无论是土地、还是建设资金都来源于政府投入积聚了全社会的资源因此理当要为百姓全民所享全民所用。更进一步讲,无论是先辈留下的珍贵历史文化资源还是重新创作的文化产品必须要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欣赏才能得以流传为改变文化场所脱离人民群众的情况,特建议:

第一、政府的文化自觉。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做好文化服务的重要职责努力践行贴近群众文化服务的理念,在资金投入政策导向、加强监督方面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持之以恒从而避免让文化场所沦为“文化会所”让广大群众受惠于文化服务。

    二、公共文化设施应回归其根本属性。公共文化设施应为人民大众服务,而不能是为少数人服务。惟有这样才能让文化艺术真正为老百姓所享受,才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宏伟目标的实现。

三、让群众能共享更多的文化产品需要文化经营单位的道德自觉包括修建大众剧院平抑剧院高票价举办公益性演出演出等等这样让利于民,才能让更多百姓都能够进剧院有戏看、看得起,才足以文化惠民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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