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在线留言 成锡锋博客
治理小产权房切忌一刀切 治理小产权房切忌一刀切
关注社会 - 治理小产权房切忌一刀切
治理小产权房切忌一刀切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12-5-9 10:43:23     点击:650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梁瑜认为:2007年,国家住建部就已经明确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禁止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尽管高层频频叫停,地方也积极治理,但小产权房的变相开发、变相销售却并未真正停止。在一些城市,小产权房建设甚至还有所抬头。显而易见,这是因为一方面违规建设缺少统一的治理方案,另一方面,地方部门也缺乏必要的治理动力。

小产权房成因复杂,牵扯面广,必须要谨慎操作,先行试点。所以近期国家针对小产权房治理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只有在试点的基础上再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才可能实现上佳的结果。

第一、从现有法律来看,小产权房是非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但同时要看到,小产权房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衍生的政治及民生问题。

第二、小产权房产生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的划分和集体土地上市流转机制的缺位,是高房价催生的“副产品”。站在我国的特殊国情审视,小产权房问题不宜直接用法律之剑搞“一刀切”,要积极工作,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设计小产权房清理方案,征求民意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民意调查应贯穿清理工作全部进程,包括前期试点和试点人群的利益同样需要周密考虑,决不能拿少部分

试点人群当“试验品”或“牺牲品”,而应给予每个人自由表达意见的机会。

(网络编辑:贺立辉)

上一条:马飞:应关注农资市场“潜规则”现象
下一条:武建康:大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没有相关信息

 发表,查看评论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6-2010 www.sxll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真:0358-8223098 电话:0358-8223098   晋ICP备10006063号
吕梁市市委大院 邮编:033000    吕梁民进邮箱:bgs@sxllmj.org.cn
版权所有 © 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