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在线留言 成锡锋博客
李媛、马飞:应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李媛、马飞:应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关注社会 - 李媛、马飞:应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李媛、马飞:应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关注社会  加入时间:2010-3-1 10:55:12     点击:1183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李媛、交城支部会员马飞认为:部分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尽管已经三令五申,但基层领导对干部“走读”问题还存在几种模糊的认识:一是认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了,交通、通讯已很方便,乡镇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找到需要找的人,干部“走读”没关系;二是认为干部白天全身心地积极工作,晚上再“住读”无事可干;三是认为现在一些乡镇食、宿条件差,“住读”给个人、家庭生活带来不便。

事实上,干部“走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大。一是干部“走读”走丢了干部的责任心。“走读”干部经常唱“空城计”,夜间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相应的干部,特别是一到晚上有的突发性事件常常得不到及时处理,农民意见很大;乡镇“走读”干部工作机关化、生活城市化,常常“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中常牵挂着家事,工作作风飘浮,很难和群众打成一片,农民群众对“走读”干部另眼看待。二是干部“走读”走坏了干部的形象,易滋生公车私用、在外大吃大喝问题。据调查,“走读”干部每年用于“走读”耗费的公车接送和报销车费,约占同期“走读”乡镇办公费开支的近30%。

因此要切实采取措施,杜绝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建议:

一、对乡镇干部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从“走读”现象中,找出自身与农民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从而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困难,从思想上变“走读”为“住读”。

二、要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各地实际,不妨出台《关于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暂行规定》,比如,在干部考勤和请消假方面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岗、值夜、出差、用车、交通费用报销等情况,每月要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等,并及时根据新问题不断完善,严格执行。

三、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适当稳定乡镇干部的任用时间。建立健全乡镇干部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并把干部值班情况与年度考核、津补贴的发放挂钩,从制度上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约束。切实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乡镇干部政绩的一把尺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搬掉了“铁交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行不通了。

四、强化监督,保持不敢“走读”的高压态势。要通过不定期检查、抽查、电话督查以及暗访等形式,对乡镇干部双休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在岗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走读”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改善环境,创造良好的“住读”条件。在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的同时,还应该针对目前乡镇基层干部的一些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一定的“住读”条件。譬如,可以考虑为住镇干部提供能跟得上一般水平的公房做宿舍,办食堂,建造浴室等设施,创办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此外,对“住读”给予适量的生活补助,在考核分配上提高奖金系数,结合实际解决山区乡镇干部反映集中的子女就学难、住房难等问题,从而使他们真正“住”得下,“安”得心,扎实做好各项基层工作。

(网络编辑:贺立辉)

上一条:潘晓红:要关注民主党派新成员的思想状况
下一条:梁瑜:电动自行车管理要尊重实际尊重科学

·李媛、马飞:建议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

 发表,查看评论 打印本页 

 
 
Copyright © 2006-2010 www.sxll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真:0358-8223098 电话:0358-8223098   晋ICP备10006063号
吕梁市市委大院 邮编:033000    吕梁民进邮箱:bgs@sxllmj.org.cn
版权所有 © 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